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 |||||||||||||||||||||||||||||||||||||||||||||||||||||||||||||||||||||||||||||||||||||||||||||||||||||||||||||||||||||||||||||||||||||||||||||||||||||||||||||||||||||||||||||||||||||||||||||||||||||||||||||||||||||||||||||||||||||||||||||||||||||||||||||||||||||||||||||||||||||||||||||||||||||||||||||||||||||||||||||||||||||||||||||||||||||||||||||||||||||||||||||||||||||||||||||||||||||||||||||||||||||||||||||||||||||||||||||||||||||||||||||||||||||||||||||||||||||||||||||||||||||||||||||||||||||||||||||||||||||||||||||||||||||||||||||||||||||||||||||||||||||||
2019-08-09 | |||||||||||||||||||||||||||||||||||||||||||||||||||||||||||||||||||||||||||||||||||||||||||||||||||||||||||||||||||||||||||||||||||||||||||||||||||||||||||||||||||||||||||||||||||||||||||||||||||||||||||||||||||||||||||||||||||||||||||||||||||||||||||||||||||||||||||||||||||||||||||||||||||||||||||||||||||||||||||||||||||||||||||||||||||||||||||||||||||||||||||||||||||||||||||||||||||||||||||||||||||||||||||||||||||||||||||||||||||||||||||||||||||||||||||||||||||||||||||||||||||||||||||||||||||||||||||||||||||||||||||||||||||||||||||||||||||||||||||||||||||||||
预案编号:DLNTHG201901 预案版本号:2019年(第一版)
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日期:2019年4月 编制单位: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
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 东力发〔2019〕1号 ———————————————————————————————关于发布实施《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了《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该预案经公司环保领导组会议讨论通过,并根据专家审查会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颁布,请各部门、车间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切实贯彻执行。
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 批准人: 年 月 日
1总则1.1编制目的企业原应急预案于2016年4月备案,原应急预案即将到期,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中要求,需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因此企业需要重新备案。 1.2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规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10)《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 (12)《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1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2016] 第74号); (14)《南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5]197号); (15)《如东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东政办发[2018]118号); (16)《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 (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18)《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 (19)《关于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苏环规[2014]3号); (20)《南通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通环办[2016]16号); (21)《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环办[2015]224号); (22)《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 (23)《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 (2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 (2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环办应急[2018]8号); 1.2.2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导则》(HJ169-2018);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 (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办[2014]118号); (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 (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版)》;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5年版);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7)《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 (1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2007); (19)《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 (20)《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16); (2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GB30000.18-2013,GB30000.28-2013); (22)《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 1.2.3其他参考资料 (2)《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4)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资料。 1.3适用范围1.3.1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原料存储、生产工艺、废气处理、危险废物堆场等对当地大气环境、水环境破坏事件及对厂区员工的健康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环境污染事故和台风、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其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不包括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 1.3.2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级别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主要为环境污染事件(即水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噪声与振动污染事件、固体废弃物污染事件、危险化学品和废弃化学品污染事件等)。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我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依据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波及范围、影响大小,将我公司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划分为三个级别,具体划分如下: 1、重大环境事件(I级) 因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超出公司范围,临近的企业受到影响,或者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公司厂区之外的周围地区。 2、较大环境事件(Ⅱ级) 因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害影响超出车间范围,但局限在公司的界区之内并且可被遏制和控制在公司区域内。 3、一般环境事件(Ⅲ级) 突发环境事件引发事故影响车间生产,事故的有害影响局限在各车间之内,并且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控制在公司局部区域内。 1.4应急预案体系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由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不单独制定各单项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根据相关部门规定执行,体系图见下图。 图1.4-1 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图 1.5工作原则(1)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环境应急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分析情况;应急组织和人员的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预案基本要素,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救人第一,以人为本 在人员生命、健康受到威胁的时候,要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最大程度地保障企业人员和周边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3)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 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4)环境优先,先期处置,防止危害扩大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之后,要救环境优先于救财物,迅速有效采取先期处置,尽量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 (5)平战结合,快速响应,科学应急 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
2基本情况2.1企业基本情况东力(南通)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注册成立建设,占地面积43623.7平方米,公司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4000吨甲基肼及其副产品、100吨3-(2,2-二甲肼基)-丙酸乙酯、600吨异戊酰氯及副产680吨亚硫酸钠、1000吨盐酸、300吨3-(2,2,2-三甲基肼)丙酸甲酯溴盐、100吨3-(2,2,2-三甲基肼)丙酸甲酯硫酸盐、200吨3-(2,2,2-三甲基肼)丙酸盐二水合物及其副产品等。 我公司于2007年1月委托南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年产1000吨甲基肼、400吨丙二腈、500吨氨基硫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6月取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详见附件——通环管[2007]42号),2009年3月,年产1000吨甲基肼已经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意见(详见附件——通环验[2009]0038号),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对丙二腈和氨基硫脲两种产品一直未建设,今后也不再建设;2009年10月,我公司为了扩大生产,又委托南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年产3000吨甲基肼、100吨 3-(2,2-二甲肼基)-丙酸乙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3月取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详见附件——通环管[2010]018号),由于市场原因,企业决定将3000吨甲基肼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1500吨甲基肼与100吨 3-(2,2-二甲肼基)-丙酸乙酯项目已经于2010年11月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意见(详见附件——通环验[2011]0016号),二期的1500吨甲基肼项目已经于2017年9月通过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意见(详见附件——通行审批[2017]461号);2011年10月,我公司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年产600吨异戊酰氯及副产680吨亚硫酸钠、1000吨盐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12月取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详见附件——通环管[2011]112号),2014年1月,年产600吨异戊酰氯及副产680吨亚硫酸钠、1000吨盐酸已经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意见(详见附件——通环验[2014]0001号);2013年10月,我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1050吨医药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4年1月取得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详见附件——通环管[2014]026号),2016年2月该项目已通过南通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批复意见(详见附件——通行审批[2016]119号。 表2.1-1 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2.2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2.2.1主要原辅材料及产品储存情况 我公司产品情况见下表2.2-1。 表2.2-1 产品方案一览表
2.2.2主要设备清单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2-2(a)甲基肼一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
表2.2-2(b)甲基肼二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
表2.2-2(c) 甲基肼三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
表2.2-2(d) 异戊酰氯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
表2.2-2(e)3-(2,2,2-三甲基肼)丙酸甲酯盐车间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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